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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部署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4月17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全体干警会议,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接着在全体干警会议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安排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讲话精神。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院党组统筹协调下,负责全院党纪学习教育的谋划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



会议中,院党组就牧野区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扛牢政治责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必须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推动学习教育出实效、见成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要以良好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准确、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规定动作,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不对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工作专班要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

(三)注重统筹兼顾。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深入开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把通过学习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动力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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