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信息科)。负 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计划财务、信息技 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 宣传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 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 监督等工作。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 诉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 诉讼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 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 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 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 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 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 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审核本院出台的涉及 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日 常工作。负责案件管理等工作。
二、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指院机关本级预算。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 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机构的 预算。
第二部分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总计 1767.20 万 元,支出总计 1767.20 万元,与 2024 年预算相比,收入增 加 139.50 万元,增长 8.57%。主要原因:预计结转资金、基 本支出增加;支出增加 139.50 万元,增长 8.57%。主要原因: 预计结转资金、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合计 1767.20 万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687.80 万元,预计部门结转资金 79.4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支出合计 1767.20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 1373.80 万元,占 77.74%;项目支出 393.40 万元,占 22.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 算 1687.80 万元。与 2024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增加 60.10 万元,增长 3.6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 初预算为 1687.8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73.80 万元,占81.40%;项目支出 314.00 万元,占 18.6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 出年初预算为 1373.8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128.90 万元,占 82.17%;公用经费支出 244.90 万元,占 17.83%。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85.50 万元。2025 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较 2024 年无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 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0.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 (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5.50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0万元,主 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 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 比 2024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4年增加(减少)0.00 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省财政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较2024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 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我院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42.30万元,主要保 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 务预算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 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203.00万元,共2个项目,无部 门重点评价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 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 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 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 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 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 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 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表